丹东市供暖时间

丹东市供暖时间 根据《丹东市城市供热条例》规定,丹东市供暖时间自实施以来未发生变更,具体安排如下:正式供暖时间:每年11月1日零时启动,至次年3月31日24时结束。此时间段内,供热企业需保障居民室内温度达到法定标准(通常不低于18℃)。极端天气调整机制:若遇极端寒冷天气,市政府可通过正式通知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...